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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文峰区中华路七个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光明路路东四个地块电力外线电缆采购项目二次角逐性谈判公告

点击数:3637 发布时间:2025-04-20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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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文峰区中华路七个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光明路路东四个地块电力外线电缆采购项目二次角逐性谈判公告

1、项目基本状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字:安阳文峰区中华路七个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光明路路东四个地块电力外线电缆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法:角逐性谈判

4、采购需要:电缆ZC-YJV22-8.7/15KV-3×400mm2,2250米,具体详见《谈判文件》“基本技术需要”。

4.1水平需要:合格。

4.2供货地址:采购人指定地址。

4.3电缆质保期:5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因电缆水平问题出现毁损,5年之内免费更换或修理)

5、供货期限:接采购人供货公告之日起15日内。

6、本项目是不是同意联合体投标:否

7、是不是同意进口商品:否

8、是不是专店面向中小微型企业:否

2、申请人资格需要

1、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需要:无专项资格需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需要

3.1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提供商基础性资格需要;提供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不真实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对提供商的限制性规定

(1)提供商(生产商)拥有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提供商应当无不好的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实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紧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看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提供商,不能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不真实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测试等服务的提供商,不能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不真实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提供商电子签章。提供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提供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需要逐一提供、或资格审察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提供商应自负其风险成本。

3、获得采购文件

1、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得时间: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7日(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天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谈判文件价格:5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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